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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26

媒体报道

合同法解读明星与品牌解约

明星与HM、Nike品牌解约后,需要赔偿吗?经济法里这样说...

最近这两天HM事件不断发酵,事件发生短短一天时间,HM店铺从天猫、京东、拼多多下架



在百度地图消失……


而且拉出一众品牌到这次棉花事件中,都是大家熟知常买的品牌,比如nike、阿迪达斯、优衣库等等……


严格来说这个事不是HM起的头,但是大面积发酵自HM,所以这笔帐算在HM头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共青团发文表示HM“越级碰瓷”,新疆共青团、人民日报、央视也发了数条抵制,数个中国最大的官媒都在抵制HM的行为,说明这个事情真的非常恶劣。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继HM后,耐克、优衣库等知名外企被曝出抵制新疆棉花,这一消息引众怒。

明星们纷纷爱国情怀护体,与这些外企划清关系。娱乐圈也因此迎来了集体解约潮。

早在HM抵制XJ棉花开始,黄轩与宋茜就第一时间发布声明,取消和终止与HM的一切合作。成为这一波解约潮最先解约的艺人之一。

3月25日,乐华娱乐经过一夜未眠,终于痛下决心发文宣布王一博终止与耐克品牌一切合作,最后并严正声明:“我司及王一博先生坚决抵制任何污化中国的言论与行为,国家尊严不容侵犯,坚决维护祖国利益。”随后,王一博发微博表示支持新疆棉花。

紧接着,谭松韵经纪公司也发布声明,也经过了一夜的未眠,终于做了艰难的决定,宣布与耐克终止合作,谭松韵经纪公司表示:“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反对一切抹黑和造谣中国的恶劣行径。”

问题来了

明星与 HM、Nike 等品牌解约后,需要赔偿吗?


在这里我们先来给大家捋捋合同法


关于意定解除权:

明星主动解除代言合同的依据之一

所谓“意定解除权”,是指,合同一方的行为触发了解约的条件


那么另一方有权行使解除权。所谓“意定”,就是“约定”的意思。


在意定的情况下,哪种行为能够导致另一方行权解约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是可以自由约定的。


举个例子,如果明星与品牌方的代言合同中有如下条款,那么明星就可以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进行解约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甲方(品牌方)若在乙方(艺人方)代言期间出现政治敏感行为,达到XX程度(比如被XX官方媒体登报指责)等,则乙方(艺人方)有权单方解除本代言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这个条款是答主为了便利大家理解而做的一个简易设计,不代表某位明星的具体代言合同


也不代表 HM、Nike 等品牌的真实代言合同。

HM、Nike 等品牌的真实代言合同,只有 HM、Nike和明星工作室知道。


但是如果意思与上述范例条款一致的话,那么明星是可以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品牌对于明星的代言条款,会这么友好吗?


实际上,上面的条款范例假设是偏向于理想化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明星虽然是明星,但是在品牌这个大鳄面前,还是偏弱势的。


代言合同,一般是格式文本。


所谓格式文本,就是单方起草、标准化适用、不支持乙方修改的合同。


以上是简单的说法,具体可以看当下我国法律对于格式条款的解释。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那么在格式条款的这一环境之下,明星未必是占便宜的,往坏了说,明星看似大牌,实际上可能在条款中处于弱势。

HM、Nike 等品牌这次的事件目前发展得比较热,从解约的合理性来看,


代言方是偏向占优的,但是是否足以触发合同中的行为限定条款,不明朗。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不是这类“提出解约之时已经闹得很大”的事件,


那么代言方在决策是否解约时,还是要慎重一些。如果形势的发展,最后未及自身的预料,可能最后会被品牌方反咬一口~

关于法定解除权:

明星主动解除代言合同的依据之二


还有一个问题,假如代言合同中没有给代言人设定足够的意定解除权情形及条款呢?


毕竟品牌为了自保,作为甲方,是会有削弱乙方的解除权情形和解除情形充分性的动机的。


那么这里就要使用到《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了。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这次的HM事件和2019年的杜嘉班纳事件,本质上是一致的。


这些国际大牌依然是如此的傲慢,所谓“百因必有果”,国际品牌在中国做生意,最好还是遵守相关规定,不然阳奉阴违总会有报应的那一天。